2021年是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组织开展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策划了5个方面11项具体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展示脱贫攻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社会力量,为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宣传工作有关要求,牢牢把握主旋律,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协同联动。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全省性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区域性、专项类活动,宣讲扶贫政策、推广先进典型,展示脱贫攻坚成就,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坚持注重实效。在强化宣传发动的同时,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更加注重突出活动实效,努力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支持扶贫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伟大实践。
(四)坚持务实节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主要活动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相关活动。(1)参加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会。扶贫日期间,按要求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会,交流展示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2)开展征文活动。积极参加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学习习近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我的驻村故事”主题征文活动,以《河北扶贫》《扶贫开发简报》和省扶贫办网站为载体,宣传交流优秀征文。
2.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扶贫办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一”宣传报道活动,密集宣传我省脱贫攻坚巨大成就和先进典型。(3)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10月上旬,省扶贫办会同省委宣传部召开我省2021年扶贫日新闻发布会,安排省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先进典型,重点发布今年以来全省脱贫攻坚的进展情况、亮点经验、脱贫成效等内容。(4)编发一次系列报道。扶贫日期间,河北广播电视台连续播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报道。(5)刊发一次扶贫专版。扶贫日当天,河北日报刊发我省脱贫攻坚成就和先进典型专版。(6)开展一次专题访谈。河北新闻网以“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举办扶贫日《阳光理政》系列访谈节目。
3.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7)组织开展全省脱贫攻坚奖评选奖励活动。奖励一批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减贫带贫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社会公认的先进个人,以及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单位。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和长城网对评选出的全省脱贫攻坚奖获得者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4.开展电商扶贫消费行动。(8)省扶贫办、省商务厅共同开展消费扶贫体验活动。通过“以购代捐”“以购促扶”方式,搭建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络直销平台,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使扶贫日成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消费日”。加强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共同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9)河北新闻网开展电商消费扶贫活动。依托拼多多电商平台,举办“助力脱贫,拼出幸福”电商消费扶贫活动。
5.开展扶贫捐赠和公益活动。(10)省扶贫办、省工商联开展扶贫捐赠。组织动员一批爱心企业开展募捐活动,加大社会帮扶力度。(11)省通信管理局发送公益信息。10月中旬,安排省内电信、移动、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扩大公众对脱贫攻坚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二)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
1.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特色活动。各地结合本地扶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展示脱贫攻坚重大成就、举办消费扶贫、组织扶贫募捐和调研走访慰问等活动。
2.各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优势开展系列活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行业扶贫、政策宣讲、调研慰问等活动,深入宣传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取得的成效和亮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市、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本地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节俭务实办好各项活动。
(三)做好总结报送。请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市将扶贫日活动总结(包括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加盖印章后,反馈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